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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4-25 12:10:27 来源:湖南日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湖南法治报·新湖南讯(通讯员 王杰)近日,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纠纷。法官耐心细致的司法服务举措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2020年,甲公司因新建养殖场需要在张某处定制了80余张不锈钢门,双方约定单张750元/张,但未约定不锈钢门具体品牌和具体材质要求。张某按甲公司要求将门安装到位后,甲公司支付了大部分价款。不久后,甲公司发现安装的不锈钢门存在生锈现象,拒绝支付余下欠款。而张某认为不锈钢门生锈是因为养殖场特殊的消毒环境造成的,坚决要求甲公司进行履行付款义务。双方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。

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,考虑到双方没有签订买卖合同,对具体品牌、具体材质也没有进行详细约定,为减少当事人诉累,在案件审理前积极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。但是由于双方对不锈钢门生锈原因存在分歧,双方各持一词,案件调解陷入僵局。

考虑到双方的分歧点以及查清案件的需要,承办法官将不锈钢门的材质鉴定移交司法技术部门鉴定。经与省外一家专业鉴定机构对接询价后,该机构对材质鉴定提出了50000元的高价鉴定费,如要对生锈原因进行鉴定,还需花费更多鉴定费用并且不一定能够完全查清原因。

考虑到鉴定的成本以及鉴定后续存在的风险,承办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,最终双方均同意了法官提出的折中方案,张某在双方约定的价格基础上,减少一定的价款,由甲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48000元,双方就门窗生锈及其他问题不再产生其他纠纷。至此该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该案的调解处理迅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,也大大降低了双方的诉讼成本,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。
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平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主动延伸司法服务,减少企业诉讼成本,始终把高效办理涉企案件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重点,努力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效能,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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